烟气在线监测安装前要了解的事项

    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之前,应该确定一下监测项目是什么,对设备有什么要求,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放口,其自动监测项目应当根据下列规定确定:

    1、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应实施自动监测的项目。

    2、按照已发布的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排放标准及生态环境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政策要求应实施自动监测的项目。

    4、废气排放口监测项目原则上应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以及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烟气参数,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排放口还应当包含非甲烷总烃。

    5、废水排放口监测项目原则上应包含化学需氧量、氨氮、pH以及流量,氮磷排放重点行业还应当包含总氮、总磷;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应当配备水质自动采样器并测量混合水样。

    6、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现有自动监测设备检出限,或者该项污染物暂无排放限值、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不需要实施自动监测的,应提供情况说明、第三方监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后,可暂不对该项目实施自动监测。

    烟气检测仪设施安装排污单位建设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确定监测项目;

    (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点位选择、安装位置等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

    (三)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符合国家相关仪器质量要求,具有国家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及适应性检测报告,并符合省有关技术规范;

    (四)数据采集和传输符合国家有关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的技术规范;

    (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与监控平台稳定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