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发布生态保护”十四五“规划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印发《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规划指标体系共有5类27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7项,预期性指标10项,包括环境质量改善、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人居环境建设共五个方面。目标到2023年底前,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到70%。详情如下:

  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生态环境好转开启美丽黄石建设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谱写美丽黄石建设新篇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五年。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为美丽黄石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为黄石深化和拓展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一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中央、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坚持“碧水、绿岸、洁产、畅流”工作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以长江大保护为总揽,全面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公众生态意识明显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长江黄石段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坚持把修复长江黄石段生态摆在压倒性位置,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坚决落实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和“四个三”生态工程,着力打造长江生态修复治理黄石样本。持续开展“绿盾”行动,推动126个问题整改落实,累计拆除沿江非法码头112个,关闭露天采石场131家,关停五小企业100多家,“关改搬转”化工企业16家,复绿沿江岸线2782亩,复垦工矿废弃地7万亩,修复治理开山塘口237个,沿江环湖等重点区域矿山全部关停。全面推进长江综合整治“六大工程”(岸线绿化美化、国土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绿色码头矿山创建、水生态质量、绿色发展示范),27个建制乡镇新改建的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扎实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9.9%,较2015年上升了22.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了48.5%。我市3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与国家、省明确的Ⅲ类考核目标要求提升了一个水质类别;3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我市在2019年度全省水污染防治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2016-2019年连续4年在全省省控跨界断面水质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被省政府通报表扬;“黄石市借鉴浙江治水经验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入围省第一届河湖长制湖北经验“二十佳”。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治土”经验在全国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覆盖率100%。2019年度农村垃圾治理考核在全省位列优秀等次。种植业污染成效显著,化学农药减量20%以上,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6.03%,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超80%,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3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9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配套率达到96.4%。

  治污减排任务超额完成。通过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淘汰落后产能、“散乱污”企业整治等措施,关停华新水泥黄石公司4、5号窑,关闭粘土砖企业55家,平窑56座。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13.34%、12.95%,24.04%、28.06%,超额完成省定目标。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减排量下降19%。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黄石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处理全收集全处理。15艘100-400总吨船舶加装生活污水设备,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实现全覆盖。全面完成黄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实现普查目标,先后有3集体和15名个人被国家通报表扬。成功获批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2015年、2019年连续两次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扎实推进。采取常态化调度、清单化督办、限时性交帐等举措,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市共承担38项整改任务,已销号35项,2项正在办理销号,1项序时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20项,已完成10项,10项序时推进。省级生态环保督察76项整改任务,已销号66项,10项序时推进。完成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警示片通报问题整改4项、4项序时推进。

  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实施。督促工业企业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钢铁、火电、水泥、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28家企业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开展“一园两水四行业”专项执法和“双护双促”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工作及全市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专项战役、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督查行动。共检查了290家重点企业,检查出132家企业的303个问题,实施256起行政罚款处罚,处罚金额约982.5万元,整改25个固体废物堆存问题点位,整治“散乱污”企业295家,获批国家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编制完成《黄石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扎实开展。开展黄石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预验收评估。全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10个、生态村(社区)170个,市级生态乡镇(街道)25个、生态村(社区)384个。

  环境治理能力得到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垂管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基本完成。实施引智引技,先后引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两个国家级技术团队落户黄石,并建立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工业污染场地及地下水修复工程技术中心黄石基地;与湖北师范大学开展全方面合作,建立湖北省土壤样品制备与流转黄石中心、黄石市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中心,致力于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黄石模式”建设。“智慧环保”项目被生态环境部评选为全国18个优秀案例之一,在全国智慧城市论坛会上受到表彰。出台了大冶湖生态补偿方案,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健全,《黄石市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黄石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环保法规标准印发实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持续推进。黄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全面完成,核发排污许可证447张,排污权交易金额达到4000多万元。